“碧水蓝天2010”27家污染企业“出市”
从2月5日召开的石家庄市 环境 保护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,今年省会将全面启动“碧水蓝天2010”行动,着力实施“洗城净天”和“清流净水”工程,以确保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在317天以上。
■计划目标:削减主城区煤炭用量200万吨
《石家庄市碧水蓝天2010行动计划》确定,2010年省会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总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18%,控制在11.73万吨以内;二氧化硫排放量总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,削减15.5%,控制在17.65万吨以内。削减主城区煤炭使用量200万吨,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在317天以上,三项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。
到2010年底,滹沱河、?河、邵村排干渠、汪洋沟等河流的出市境断面COD浓度低于130mg/L。磁河非雨季确保无水、主汛期出市境断面COD浓度低于100mg/L,石津总干渠达到Ⅴ类标准; 城市污水处理 率≥90%,其中,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100%;岗南水库、黄壁庄水库主要水质指标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,市区集中饮用水源地主要水质指标达标率在96%以上。
■洗城净天:27家重点污染企业“出市”
2010年“洗城净天”工程中,省会将加强对低硫煤购销企业和用煤单位的日常监管,严禁在市区燃用和 销售 含硫量超过0.8%的煤炭。加大优质低硫煤推广力度,全市推广使用优质低硫煤炭600万吨。加快热源建设和供热管网建设,加快推进鹿华热电厂、良村热电厂项目建设,及时提供供热管网和天然气管网覆盖区域的分散燃煤 锅炉 分布名单,由各区政府、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强制拆除。
同时,制定财政补贴政策,推进本辖区内“城中村”优质低硫煤炭的推广使用。建立财政安排专项配套资金,通过以奖代补或集中 招标 、集中拨付等形式,用于“城中村”低硫煤推广工作,指导辖区“城中村”住户采购低硫煤,使优质低硫煤的使用比例达到90%以上。年内完成27家市区重点污染企业的搬迁任务。
强化卫生保洁,做到主干道路(含高架路、非机动车道)每天机械化清扫及洒水3次以上,每10天冲刷1次;火车站、 汽车 站、广场等主要城市节点及二环路出市口外延500米每10天冲刷1次;雨后及时冲刷污垢路面。
■清流净水:新建项目排水雨污分流
“清流净水”工程中,针对污水处理厂能力不足问题。省会要求确保桥东污水处理厂于2010年3月底前实现满负荷运行,并达到国家一级B排放标准;升级改造工程于2010年9月底前通过验收。确保桥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于5月底前通过验收并投入正式运行;年底前完成桥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并通过验收。加快栾城县、赵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良村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进度,2010年底前建成并通过验收。
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严重滞后、不落实收费政策、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%的,以及已建成污水处理厂但无故不运行的,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 水污染 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。
新建项目排水必须按雨污分流设计,与市政排水管线接通管的前端,须设置检查井,否则不予审批有关手续;市城管局及各县(市)城市排水管理部门加强监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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